關于延續項目重新申報的通知

發布者:發布時間:2013-11-19浏覽次數:457

各學院、各部門:

    上海市财政局關于結餘資金的規定:各單位結轉資金使用至2013年底。若至2013年底仍未使用完畢的,除确需繼續結轉的項目外,原則上視作項目淨結餘。學校根據相關情況,發出了《關于結餘資金的相關事宜通知》(詳見财務處網站)。現對相關事宜,作進一步通知。

1.對于2012年前(含2012年)已經立項的專款經費(即項目經費為“B”開頭的經費,項目的年份為“09”、“10”、“11”、“12”),如确根據項目的實際情況需要延期到2014年的項目,将按照預算申報程序編制預算,填報“硬件建設類項目申報書”或“學科專業建設類項目申報書”,報原歸口職能部門彙總。歸口職能部門具體如下:
    1)本專科課程建設費由教務處歸口管理;
    2)研究生課程建設費由研究生處歸口管理;
    3)人才建設費由人事處歸口管理;
    4)重點學科、科研經費由科技處、社科處歸口管理;
    5)内涵建設經費、央财建設經費由發展規劃與内涵建設辦公室歸口管理;
    6)室内外修繕經費由資産管理處歸口管理;
    7)設備購置、更新由設備與實驗室管理處歸口管理。

2.對于項目經費為“C”開關的課題經費,在2009年及以前立項的項目(即項目編号的年份為“09”),如果項目經費餘額大于1萬元(含1萬元)的,請到科技處、社科處進行确認;如果項目經費餘額小于1萬元的,請盡快在2013年年内按照科研項目的相關内容執行經費,确保年内完成。
 
      特此通知。

财務處
2013年11月18日

下載:項目庫申報書--學科專業建設項目
      項目庫申報書--硬件建設項目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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