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2014年度大學生創新活動計劃項目學校答辯評審安排的通知
發布者:發布時間:2015-03-05浏覽次數:483
一、答辯安排
(一)參加答辯人員
每個申報項目由項目負責人一人參加答辯。
(二)答辯時間
2015年3月7日(周六) 上午8:30-11:30,下午1:00-3:00。具體答辯時間安排詳見附件。
請項目負責人提前30分鐘憑學生證到準備教室簽到、等候。遲到30分鐘及以上或未到者,視為放棄申報,不予答辯。
(三)評審地點
奉賢校區第四教學大樓A座,具體答辯教室安排見附件。
(四)答辯方式
項目負責人現場口頭陳述、答辯,不能使用PPT。
答辯要求等詳見“通知”及附件及“教室安排表”
附件下載:安排通知
教室安排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