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2014年度大學生創新活動計劃項目學校答辯評審安排的通知

發布者:發布時間:2015-03-05浏覽次數:483

一、答辯安排

(一)參加答辯人員

每個申報項目由項目負責人一人參加答辯。

(二)答辯時間

201537日(周六) 上午8:30-11:30,下午1:00-3:00。具體答辯時間安排詳見附件。

請項目負責人提前30分鐘憑學生證到準備教室簽到、等候。遲到30分鐘及以上或未到者,視為放棄申報,不予答辯。

(三)評審地點

奉賢校區第四教學大樓A座,具體答辯教室安排見附件。

(四)答辯方式

項目負責人現場口頭陳述、答辯,不能使用PPT

答辯要求等詳見“通知”及附件及“教室安排表”

附件下載:安排通知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教室安排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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