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做好2013年度上海市大學生創新活動計劃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

發布者:發布時間:2013-09-30浏覽次數:681

各學院:

根據上海市教委2013年度大學生創新活動計劃項目的有關指示精神,現将我校推薦上海市大學生創新活動計劃項目的申報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申報對象與條件

1.項目申報對象為我校2011級和2012級本科生個人或創新團隊。鼓勵跨專業、跨學院申報項目,項目團隊人數不超過5人,項目成員應有明确的分工;

2.項目申報者必須品學兼優、成績優良(平均績點在2.0以上),具有一定的創新意識和研究探索精神,善于獨立思考;

3.每個項目設負責人1名。學生不可交叉參與項目,已參與大學生創新項目的學生不得申報;

4.學院須為每個項目設指導教師1名,應具有講師及以上職稱,具有豐富的實踐教學經驗,負責全程指導學生進行實踐創新訓練,學校将給予經費補貼;

5.項目研究期限原則上為一年;

6.申報項目須根據實際所需作詳細經費預算,同時經費預算情況也會作為項目評審,項目結項的重要參考指标;

7.我校大學生科研論文(調查報告)、科研項目已立項并順利結題的,作為項目培育和晉級,可優先申報立項。

二、選題範圍

本科生申報項目不限學科專業,學生可根據興趣結合所學專業選題,可以是實驗研究,也可以是調查研究,應當具有一定的科學性、創新性和實用性,類型上以創新訓練項目、創業訓練項目和創業實踐項目為主,主要包括:

1.學生獨立提出的針對某一學術領域或社會熱點問題的研究;

2.有關教師科研與技術開發(服務)課題中的子項目或企事業單位的委托項目;

3.開放實驗室、實訓或實習基地中的創新性實驗與訓練項目;

4.發明、創作、設計等制作項目;

5.專業性研究及創新項目,創業計劃與職業規劃創新項目;

6.社會調查項目;

7.其他有研究與實踐價值的項目。

三、申報材料

申報學生應在指導教師的指導下選題,按照要求填寫《上海市大學生創新活動計劃項目申請表》(可在教務處網頁下載中心下載)。另外向學院提交100字以内的項目簡介(包含項目研究意義、研究内容、研究方案、預期成果及成果形式)電子文檔。

申報學院同時應提交《推薦上海市大學生創新活動計劃項目申報彙總表》。

四、申報組織

1.申報程序及材料報送

1)學院宣傳發動;

2)學生确定指導教師,向學院提交申報材料;

3)學院審核并初評,确定推薦上報項目,并向教務處提交學院推薦項目;

4)學校組織評審;

5)确定立項和推薦申報項目并公示。

 2.申報時間:各學院在1018日前報送所有材料(所有項目申請表13份,正反面打印。學院彙總表1份,需蓋章。同時發送電子稿)。

報送地點:行政樓207

郵箱地址cxjiang@shnu.edu.cn  聯系人:蔣成香、吳亮

聯系人電話64322110

 

教務處

2013926

附件1. 上海市大學生創新活動計劃項目申請表

       2. 推薦上海市大學生創新活動計劃項目申報彙總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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